关于进行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的通知(转自研究生院)

发布者:日期:2018-07-06 17:11  点击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2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者报送下列材料: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接受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证明材料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二、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中期检查者报送下列材料: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工作进展报告》(附件5)及阶段性成果(附相关证明材料1册),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2、受资助人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的书面报告(含WORD及PPT电子文档,PPT格式请严格按照“附件6”模板制作);

3、《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请按照分委会初评结果由高至低做好排序。

校内公开学术报告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受资助的博士生做好学术报告准备,内容应包括研究及应用背景、本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创新点、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时间为10分钟。名单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名单》(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 相关科研成果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 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6636715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