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者:管理员日期:2017-09-21 00:00  点击数:
 16级本科生: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一、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同学每人须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自我陈述,准备PPTPPT须在答辩会前一天以“姓名+奖项”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771174301@qq.com,一般不进行现场拷贝。

二、自我陈述后,评委对答辩同学进行提问和打分,打分项目及标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内容设定。

三、评委为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成员,参加答辩会的成员超过应参加成员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打分有效。

四、拟推荐获奖人员,按照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依高低顺序确定。

五、答辩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同学做好准备并认真阅读相关规定,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92211时前交到学工组)。

六、答辩会组织工作由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和事务部负责,参加答辩的人员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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