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将申请表格及证明材料于9月15日上午12时(工作时间)前交到4345,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
2、加分项均须有相应证明材料支持,未加分或者少加分的项目,材料审核时不予添加;
3、请提交材料的申请者准备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相关表格见班级群文件;
5、评选名额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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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