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给学院的名额,综合考虑各年级人数规模,现将学院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予以分配,详见附件1。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拟推荐人选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学生(班级)申请(9月28日-10月2日)
学生(班级班长),按照评选要求,在规定时间向班委提交申请。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4.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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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