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淮安市清河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
紧缺人才简章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20名。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0年3月15-30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E-mail或邮寄方式报名(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50元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 0517-83643860
电子邮箱:haqhrs@126.com 邮编:223001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0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清河区人事局网站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聘用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委组织部:0517-83643708
区人事局:0517-83643862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淮安市清河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淮安市清河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职 位 代码 人
数 基 本 条 件
专 业 学 历 年 龄 其 它
新闻采编 01 1 广播电视新闻 普通全日
制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
以下 男性,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采编、拍摄、后期制作。
02 1 女性,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采编、拍摄、后期制作。
工程技术 03 2 计算机类 30周岁及以下 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擅长网页设计制作,能熟练操作photoshop等制图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和美术设计功底。
04 3 建筑工程类 35周岁及以下 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05 1 城建规划类
06 1 通信工程
文字人员 07 4 中文、文秘类 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从事新闻写作、编辑工作满5年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文艺人员 08 1 音 乐 30周岁及以下 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表演兼创编者优先。
09 1 舞 蹈
财会人员 10 2 财务财会类 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11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财会工作10年以上,取得会计师职称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计生人员 (京沪路 办事处) 12 1 计生及相关专业 1、有5年以上计生工作经历。2、从事乡镇计生工作满5年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