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2010年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 中等专业学校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总数4人,其中:汽车类2人,烹饪或机械类1人,酒店管理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中等教育事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国民教育汽车类、烹饪或机械类、酒店管理专业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能胜任本专业2-3门课程的教学 及实验实习指导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0年3月15日前由市人事局在保山人事人才网、保山人才市场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公告,公布拟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24至27日在昆明进行。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 免冠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的形式,按岗位(专业)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
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实行量化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待遇按国家新分配大 学生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 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面试迟到30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保山市人事局 保山市教育局 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