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干部培养选拔"八个一批"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积极推进"三大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黄人[2003]19号),结合黄石市部分单位用人需求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及高校自考、成教毕业生;
(二)2010年以前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高校自考、成教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 在2007年-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黄石党建网(www.hszzb.gov.cn)黄石人事人才网(www.hbhsrs.gov.cn)、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查询《2010年度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有关考务工作安排,可查询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发放《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黄石人事人才网下载);5月10日至16日现场受理《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服务窗口(电话:07146510809,07146512095)。
3、报名材料:
(1)《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201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4)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考试收费: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报名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考试费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实免除。
(3)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面试前后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准确填写拟报考单位、岗位,并写清岗位编号,每人只能填报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以岗位编号为准);
(2)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局审核,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可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3)应聘人员的资格由市人社局和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1:3招考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2日上午,请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及查询:应聘人员中,"三支一扶"、"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应聘人员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一般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免除笔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若一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相近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仅有1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
1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及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社会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为主,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成绩及查询: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经批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予以公布,面试应试人员可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查询。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以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另行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体检、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一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成绩失效,按规定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成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纪委举报投诉电话:0714-6368955
市人社局纪检组举报投诉电话:0714-6522800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0714-6368901、12380
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电话:0714-6368911
市人社局工资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14-6516947
市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714-6529277
市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4-6510809、6512095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714-6265892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14-6352843
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714-6367160
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714-6225469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714-6358696
市体育局咨询电话:0714-6281683
市农业局咨询电话:0714-6223332
市粮食局咨询电话:0714-15807232129
市城管局咨询电话:0714-6221460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